近日,省政府发布相关通知,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省“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我省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
近日,省政府发布相关通知,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省“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我省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行政辖区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2025年、2026年为普查准备阶段,我省将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物资准备及发放,开展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7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和评估发布等阶段;2028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
省政府成立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我省将建立普查队伍,保障普查经费到位。普查工作坚持依法普查,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并将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普查方法手段,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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