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约50个城市 两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促进“新”消费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申铖)记者3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商务部将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两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两年。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增加优质消费供给,进一步释放多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申铖)记者3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商务部将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两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两年。
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增加优质消费供给,进一步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两部门当日对外发布了通知。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
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试点工作针对高品质消费供给不足、消费领域创新动能有待激发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供给侧集中发力,聚焦创新消费业态、模式和场景,着力扩大优质消费供给,激发消费潜能。主要支持试点城市在三个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实施期内,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试点城市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规定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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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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