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鱼台县司法局不断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新途径、新举措,“化被动为主动、聚优势成胜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
今年以来,鱼台县司法局不断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新途径、新举措,“化被动为主动、聚优势成胜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近日,由县检察院、县法院和县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旨在相互配合、协作共赢的原则,加强民事支持起诉与民事审判、法律援助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民事合法权益,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遭受损害,享有诉权的当事人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县检察院可以支持其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支持起诉范围是将请求给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律援助案件,纳入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范围。通过支持和帮助当事人行使诉权从而根本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县司法局将法律援助工作由过去的“单打独斗”变成部门“联合携手”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既实现了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一站式对接”的工作机制,又增强了法律援助胜诉率,提高受理援助案件律师的责任心。《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鱼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向“更深领域延伸、在更高层次突破”,是法律援助“为民惠民便民利民”的工作新探索,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更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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