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提示,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用于接待反映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群众,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提示,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用于接待反映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群众,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提示要求,对五类控告申诉案件要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分别是:
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
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检察机关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提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带案下访、帮扶救助等措施,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妇女儿童合法合理诉求,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最高检提示明确,对接收的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采取检察听证方式加强释法说理,鼓励心理咨询师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窗口接待、检察听证,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答疑解惑等服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及时移送救助线索,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解决群众急迫困难。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一审:夏博 二审:蒋俊 三审:蒋玉青) (来源:华声在线)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第三方或整理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展示,不拥有所有权,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图片等内容有涉及版权/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合的内容, 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