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 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通知》要求,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

    2025-03-29